作者:上海婚姻律师 时间:2018-12-7 15:05:35
咨询我们现在已经结婚了,想写个婚后协议,如果男方出去鬼混,净身出户,每个月给生活费,签字按手印具有法律效益么?
上海婚姻律师回复有法律效力,法律上夫妻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不存在不平等。
咨询我跟男朋友未婚生子,男朋友偷偷把孩子户口上他那边,生完孩子跟他姓以后跟我没关系了,我想争取孩子抚养权该怎么办理?
上海婚姻律师回复建议尽量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只能诉讼解决,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考虑诉讼解决。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
咨询结婚时女方要的彩礼钱,算夫妻婚后的共同财产吗?
上海离婚律师回复彩礼通常情况下是指婚恋中男方给女方的聘礼或礼金。彩礼带有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赠予性质,接受彩礼本身就蕴涵着对方答应结婚。双方缔结婚姻关系,目的达到,这种赠与行为就有效存在,彩礼归受赠人所有。 婚姻法明确规定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才可能是夫妻共同财产,而彩礼一般是婚前所得,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或者是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起诉离婚的法院管辖问题
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当事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在下述情况下,采用特殊的地域管辖:
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被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5、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上一篇:夫妻离婚赔偿有分期的吗